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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豚救援「就是熱戰」,「民輝基準3.0」即是全方位守護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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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自始認為,台灣鯨豚救援「就是熱戰」,而這場熱戰中,筆者對技術層次是有信心的(已有足以證明有效之救治手段,現在此方面的重點在於推廣並訓練救援人員使用此方法,促其早日成熟),而這只是「民輝基準3.0」作為積極救護鯨豚的應有策略之一;「民輝基準3.0」的焦點是在救援人員間建立一個相信會成功、能成功、有方法成功救援動物,願意主動承諾確保動物的最大生機,通過適宜的訓練後知道如何幫動物克服身心挑戰,增加、確保動物成功救援的可能*的積極救援文化,進而有效解決人力缺口並增加救援成功率,及仿照美國CMA建立指定場所收容康復後無法野放之鯨豚個體等全方位守護台灣鯨豚的生機,達成救援目標! *含為狀況穩定(無生命危險)或即將野放入海之鯨豚個體命名及以適合之方式因應動物的緊迫狀況。現時,因應鯨豚的緊迫狀況,有4種處置方式解決: (1)在動物身上淋海水(注意不要弄到噴氣孔,大陸是直接換水,見海棠救援案),(2) 聲音安撫(信任動物的通人性),(3) 降低光線,(4) 同伴互動(集體活體救援適用,如「八里3+1」案)。另外,筆者認為: 鯨豚救援成功率5成以上是最終目標,短期目標為4成以上並穩定維持。

鯨豚救援不該淪「惡質的疆場」,期許保障復健中動物措施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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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對近年來台灣鯨豚救援的進展感到樂觀,認為「技術層次相對(心理因素)而言是較次要的問題,有了確認有效的技術,可以透過人力的訓練使之成熟」,而人力問題在筆者看來,是「建立一個相信成功可能、願意承擔生命託付的文化、教育模式」(「承擔生命託付」,包含注意動物心理狀態並適時安撫、排除(對動物)實施非必要人道處置之可能)即可解決的事—而筆者一直建議的「民輝基準3.0」,其目標正是以技術&救援人力教育上的積極作為,完成保障復健中動物(鯨豚)生命及康復可能的措施,徹底使鯨豚救援不致(也不該)因過去救援成功率偏低造成的心理因素而淪為「惡質的疆場」(引用張瑞欣[丁口]之 一詩,這裡是指惡劣、險峻的動物救援前線狀況),也能使關注救援者安心、放心!

鯨豚傳奇番外篇-陸版「亮鯨鯨」海棠,兼談鯨豚緊迫樣態

海棠 小檔案 品種 短肢領航鯨 救護時間 20240103-20240526 6:15成功野放 救護地點 中國 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 他被報出在野放途中曾有「呼吸加速」(從5分鐘3次增為5分鐘7次)的情形(曾有人形容是「像人們在半夜突然醒來」,換水後呼吸頻率恢復穩定),筆者向台大楊瑋誠教授的學生詢問後得知「這可能也是緊迫的表徵之一」;2024.7初人們赴南海科研,證實他已對重返海洋後的生活適應良好。 談到鯨豚緊迫的樣態,筆者最常聽到的是大於2分鐘的憋氣(如IL20230113-1,筆者命名為「翌嘉」),另外也有「心跳/呼吸急促(加速)有力的狀況」(如「八里3+1」中的NT20220209-2,筆者命名「瀠翠」,曾測得每分鐘141次的心跳,及此案例所示之情形);理論上,緊迫在嚴重時足以對動物致命,但實際上,若動物本身無心肺問題或因故完全失去求生意志之情形,則在緊迫狀態惡化到足以致命的狀況發生前,即因症狀明顯,可即時以一般處置緊迫的方式化解(相信動物的智慧、通人性,也強調訓練救援志工即時安撫緊迫狀態中動物的重要)

談鯨說豚系列之29-鯨豚也冠明星名~以「防彈少年團」為菲國海域大翅鯨冠名為例

最近這一、兩個月,大翅鯨PH279(筆者命名「麒葳」)母子對因逗留台灣海域至少10日而一度成為台灣生態的焦點*,也讓筆者注意到PH279背後的單位—菲國鯨豚保育團隊balyena.org;在此團隊的FB中,也介紹到一群冠上「防彈少年團」(知名韓星團體)名字的8隻大翅鯨(此因為2021年「防彈少年團」BTS公開認養這8隻個體而得名),其中編為PH122、以BTS成員之一「金碩珍」(筆者命名「麒碩」)的個體更是他們的關注焦點!(ps.這8隻個體全被確認為雄性) 補充:這8隻大翅鯨為(以下數字為他們的PH編號):4,「朴智旻」;18,「田柾國」;23,「金泰亨」;120,「鄭號錫」;122,「金碩珍」;124,「金南俊」;193,「閔玧其」,以及PH29(直接以「BTS ARMY」命名)。 *PH279母子對與「長濱雙鯨」同時現身台灣東海岸&屏東外海

談鯨說豚系列之28-「長濱雙鯨」之謎與個人猜想

最近,在台東、屏東(3月底)、花蓮(4/3)海域出現的同一群大翅鯨(「長濱雙鯨」+PH279母子對*)轟動全台海洋保育圈,筆者也在此探討,並提供個人對其相關的推測: 3.31後壁湖鯨豚衝突 「長濱雙鯨」VS.30~50隻的偽虎鯨群 衝突成因:官方尚未確認,但成大王教授已確認此並非偽虎鯨群的「圍獵」行為,有此誤傳乃媒體將他介紹的虎鯨獵捕模式「安」在偽虎鯨身上;事實上,這次衝突,他個人的定性是「單純的衝擊嘗試」(一般偽虎鯨約4.5m,對比「長濱雙鯨」12m;這樣的差距基本注定偽虎鯨群的攻擊對這2隻大翅鯨而言不足以致命);筆者按現有線索推測,這場衝突發生的原因是: 「長濱雙鯨」進入了這群偽虎鯨的地盤,偽虎鯨群「出手」攻擊他們,意在逼他們離開(順便說一下:筆者認為偽虎鯨是「膽子最大的海豚」!) 衝突結果: 偽虎鯨群向南撤退,「長濱雙鯨」其中一隻先動身,另一隻4.1仍在南灣(距後壁湖不遠)海域停留;4.3「長濱雙鯨」連同PH279母子對現身花蓮七星潭外海(賞鯨船目擊,兩者之間有4海里的距離) *「長濱雙鯨」,筆者分別命名「麒濱」(3.31與偽虎鯨群衝突的主角)、「麒平」;PH279筆者命名「麒葳」。

2025年,南迴海域「遍佈鯨蹤」!

筆者注意到,今(2025)年台灣鯨豚圈最大的變化,就是大翅鯨的個體數變多了、時間也長了(之前最佳就母子對,且未曾有停留逾3天之紀錄;此次光「長濱雙鯨」+PH279母子對即在台灣海域停留至少10天,行蹤遍及南迴海域+花蓮,為近年首見);之後4/3-7在屏東合界外海又有人聽到另一群大翅鯨的的聲音(並非目擊,以聲音確認存在);及4/8在台東-綠島間的海域亦有一個體被目擊(郭乃榮FB),可以說今年春季的南迴海域已然是「遍佈鯨蹤」!另外,對於台灣海域未來成為大翅鯨群的中繼站甚至是小型育幼區的可能性,筆者認為:前者「數年前就已實現」(只是沒像今年待得如此長時間及大群體),而後者的話,隨著族群恢復,育幼區向北擴,筆者估2~3年即會延伸至南迴海域,屆時將更像是「大型育幼區的延伸」(不只是小型的育幼區而已!)!

鯨豚友善不難,教育而已(2025.5.21更新)

我之前在自己的文章中談到,有「新設鯨豚保育區」的願景,並允許合法、合規(「友善賞鯨」)的賞鯨船進入(同時保護區內禁止漁民使用刺流網等漁具,避免對鯨豚等非目標漁獲之生物造成危害);但有人也許會質疑:這樣漁民如何在這片海域作業?其實也不難,只要他們能做到「鯨豚友善」即可;筆者以為,此目標不難,只是要讓他們固定「上課」瞭解鯨豚特性、生態,進行鯨豚保育的相關教育而已;若有意兼辦「友善賞鯨」的漁民,則可補助並輔導其投入此一產業;同時也讓漁民成為鯨豚救援的支援者、助力(可參考2024.11.2高雄市領航鯨救援案),並且成為普及鯨豚保育觀念的「種子教師」,使更多人完全正確地認識鯨豚的相關知識,進而達成「越瞭解、知道,就越能實際判定狀況,為適當之支援,提高動物救援的成功率」的目標!

不該只重視台灣白海豚!這些地方「也該建立鯨豚保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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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談到台灣為鯨豚設立的保育區,大家現在想到的應是位於西濱(西海岸近海)的台灣白海豚(中華白海豚的台灣亞種)保護區,但筆者認為:這絕對不夠!筆者以為,北方三島~蘭陽海域的真海豚、小虎鯨、偽虎鯨,應與小燕鷗同時受到保護;以及蘇花海域(朝陽漁港南~七星潭沿岸及其海域)、北台東(華源以北的台東海域)(以上主要是大型鯨)這兩處,筆者都認為應該建立鯨豚保育區,以確保東海岸鯨豚生態的安定(當然,合法、合規的賞鯨船仍然可以進入此區域),真正實現台灣海域成為鯨豚樂園的願景!

談鯨說豚系列之27-「赫氏海豚」的英文名,是名字太像引發誤拼的結果?

赫氏海豚(Heaviside's Dolphin),全稱「赫氏矮海豚」(矮海豚屬Cephalorhynchus spp. 為一群只生活在南半球海域的小型海豚*),只棲息在納米比亞及南非西側近海;最早發現牠的是英國的船長A.W. Haviside,但後來英國動物學者J.E. Gray將其和另一位船長兼外科醫生Heaviside(此君也有在收集鯨豚標本)混淆(名字很接近==),不過亦有人為其正名(如K. S. Norris所編之Whales, Dolphins, and Porpoises)。 *如「赫氏海豚」最大不過1.7m。另,體型更小的「賀氏海豚」(hector’s dolphin,最大長度小於1.5m,只生活在紐西蘭海域)在某些網頁也被譯作「赫氏海豚」(因此,Heaviside's Dolphin有時在中文圈也會被譯為「海氏矮海豚」)

是時候該建立「指名鯨豚個體加強保護規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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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堅信,即使如今台灣的鯨豚保育水準已優於以前,且仍在漸漸進步,但仍可以更好,再加上今(2025)年又是筆者認定的「鯨豚特大年」,有些人們關注的鯨豚個體又再次現身並成名(如大翅鯨PH279*--這次她帶著自己的孩子出現在東海岸外),筆者認為此時可順勢建立「指名鯨豚個體加強保護規範」(SCIPR)—比照澳洲對”Migaloo”(知名白化大翅鯨)的保護規範,列入加強保護個體的名單者「應加強保護(在現有的規定中再加重違規時的處份)、應委請專家追蹤、整理其目擊記錄」,以更進一步保育台灣的鯨豚;筆者認為首波應納入SCIPR的鯨豚個體為: PH279母子對、「長濱雙鯨」(筆者分別命名「麒濱」、「麒平」) (以上均為大翅鯨),花小香、花小清、花大冠(以上均為抹香鯨),瑞氏海豚「來」,偽虎鯨「亮鯨鯨」等9隻個體!筆者真誠地認為;若能如此,則台灣的鯨豚保育將能有更大的成就矣! * PH279,筆者命名「麒葳」。

為鯨豚命名的真正價值!

我個人以為,為鯨豚命名的意義「不只是給一個暱稱」如此簡單;在筆者所期盼實現的「民輝基準3.0」中,即將「在條件允許(動物無生命危險或將野放)的狀況下,賦予動物名字」與「主動適時以適當的行動安撫動物*」等行為同時視為鯨豚救援人員應有之積極行為;雖然也許有人覺得不妥(會影響到野生動物未來重返自然後的戒心等疑慮),但筆者認為:「這是人們對動物狀況有信心、有把握的表現」,並且前述疑慮在筆者看來並不大(至少對鯨豚而言是如此,其他物種我不好說),所以,為鯨豚命名「沒有問題」、也是該做的! *此措施能增強動物求生意志,並助力克服緊迫狀態,徹底消除這些影響救援成功率的(動物心理)干擾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