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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棄保」風險,期待「民輝基準」神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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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筆者曾在 一文中談到「鯨豚是海洋保育的核心」,「棄保不得」;之所以鯨豚成為海洋保育核心的原因在於,牠們作為海洋生態中的高階掠食者,「牠們的族群健康可反映海洋生態的局面」,若任令其被放棄導致海洋保育失衡,則將不利海洋生態的發展;也因此筆者一直重視可以降低鯨豚被人道處置可能的「民輝基準」(限制得人道處置情形之規範),拉高救援成功率,進而拉抬(鯨豚)救援人員的士氣,形成遏止「失敗主義」(這一向被筆者視為當前台灣鯨豚救援最大的挑戰)的「神救援」力量,則台灣之鯨豚保育的戰役,將可望取得更多、更大的勝利!

拒絕「黑牌滿天飛」!力推「民輝基準」接住更多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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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者們可以注意到,本人的文章時常在討論「民輝基準」(限制得人道處置情形之規範),它旨在收緊得(對鯨豚)人道處置的標準(現行MARN是 12款,「民輝基準」中在資源允許的條件下只有2條確定得人道處置的情形),以真正守護動物的生機;事實上,無論MARN現行的規定或「民輝基準」下的框架,都強調: 「人道處置的決定須管理者認可」,但為防範黑箱,「民輝基準」要求在人道處置的決定過程中公開透明、並且在做成決定後公告該個案符合此基準鐘表列狀況的原因,而不是讓動物單純地因「狀況惡化」或「狀況差」(但未符合「民輝基準」中得人道處置之狀況)就被人們「發黑牌」*,在台灣鯨豚活體救援個案常見狀況偏差的狀況(這也是導致歷史上鯨豚活體救援成功率偏低的主要原因),可預期「民輝基準」將能明顯降低「黑牌滿天飛」的疑慮、接住更多可以被救活的生命(台灣的民情難以接受像歐陸、紐澳那種「一翻兩瞪眼」--現場野放或人道處置的模式!) *黑牌為消防救災術語,指傷患無心跳、被判定視同已死亡,此時救難人員將直接放棄(雷擊案除外,會先救此類個案);此指直接將動物人道處置。

北極動物保育:灰鯨的復興之路

現在,我們都知道,一談到「北極動物保育」,大家的焦點必然都放在北極熊身上;但在1960年代,灰鯨才是北極生態重點關注的對象;已故知名美國詩人W.S.梅文曾寫過一首 ,描述了當時對灰鯨處境的擔憂,但筆者說:現代「牠們已原諒人們過去(對牠們)犯下的所有罪惡」,且現在牠們的族群也是「無危」的狀態,更成為了公認最不怕人的大型鯨;事實上,人們與灰鯨的關係在1970年代後就有好轉,牠們的繁殖地—聖伊格納修潟湖更是成了保護區;在1988年10月的「破冰行動」(電影「鯨奇之旅」原型事件)後,標誌著人們已成了灰鯨保育的支持者,之後牠們也解除瀕危的狀態;隨著牠們已然在美洲西岸成了觀光資源,相信只要環境不再惡化,牠們的族群增長(至少維穩)是可期待的(近年甚至有牠們時隔200餘年重返大西洋的紀錄!)

全面認識「民輝基準」,助力台灣鯨豚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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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民輝基準」只是口頭稱呼(俗稱),它的正式名稱是「限制得人道處置情形之規範」,針對的是確保受救援的鯨豚不會因一些主觀判斷的理由(「狀況差」)就遭受人道處置,其重點有三-(1)明確規範何種情形才是人道處置的合理理由,(2)決策透明-要做成人道處置的決策須向外說明詳細其符合(人道處置)條件的原因,並確認得到鯨豚協會及主管機關同意,以及(3)守護生命價值-藉由限制得人道處置之情形,減少施行頻率及可能性,確保基層救援志工能安心照顧動物,增加動物康復的機會,進而拉抬人員士氣、減少「失敗主義」對動物救援的影響,真正達成守護生命的目標,實現生命價值(動物救援,就是「接住牠們託付予人們的命運」!) 另外,為配合「民輝基準」縮減人道處置的適用範圍(不是完全反對人道處置!),本人認為可以指定一些場地(如屏東海生館,遠雄海洋公園未來亦可轉型成此類設施),收容康復後因故無法野放的個體(比照美國CMA,動物福利論者認為既要圈養,即須對其負責;完全反對圈養的是「動物權」主義者),避免牠們遭受人道處置的結局。 據筆者所知,現行MARN的指示中,共計有12條應人道處置的情節,但筆者認為,其中只有「受傷嚴重致殘」、「身體外在孔道嚴重出血」(均對應於「民輝基準」中「受有嚴重且不可逆之傷害」一條),及「野放會對其他野外族群之健康造成威脅」(對應於「民輝基準」之「被診斷有足以高度威脅其族群/國民健康之傳染病者」一條),還有「缺乏相關設施」(但可藉由適當之調度化解)可以作為人道處置的合適理由;另外,如失聰、反覆擱淺等狀況,筆者認為;在沒有上述狀況之前,不宜率爾施行人道處置(失聰、無依等康復後無法野放的狀況亦同;此類個體建議未來康復後收容於特定單位(如前述)。至於其他MARN指示中應人道處置的狀況,在「民輝基準」中則因尚有疑慮而未列入可人道處置的情節中。

鯨豚圈裡的「情感敘事」,有時也是「科學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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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52Hz」討論中,我們似乎認為:針對鯨豚的「情感敘事」與「科學事實」有矛盾之處;但,事實上,這兩者並不總是對立的,有時也是可以連結起來的—例如,筆者之前發表的 一文中,強調:乍聽起來似乎是「情感敘事」的「鯨豚報恩」,其實已被證實:有「科學事實」可以解釋這樣的行為—至少知道是誰救了牠們,自然會對自己的救命恩人產生親暱的互動行為—牠們很聰穎、也被證實具有情感表現的能力,而這類「鯨豚報恩」的「情感敘事」,在筆者看來,(比起「52Hz」)才是最合理、可用來推動鯨豚保育的媒介(國外已有人如此為之,國內則可藉「亮鯨鯨」的傳奇宣導一波!)

談鯨說豚系列之23-有關「世界鯨魚日」,兼談「52赫茲」

1980年,美國的太平洋鯨魚基金會為讓人們注意到保育大翅鯨(後來延伸到其他大型鯨)的重要性,將每年2月的第3個星期日定為「世界鯨魚日」(這日期落在2/15-2/21間,2025年為2/16),筆者認定,這標示著世界開始認真在對待鯨豚保育的問題上取得重大進展(之前僅有1946年的保護灰鯨協議,已於1970年代初見成果;下一步即是此事)就是從此開始;後來1986.7.23全球同意「終結對大型鯨的迫害(捕殺)」,於是我們有了「7.23世界鯨豚日」。 再談一下最近又火起來的「52赫茲」--很多人說牠是”孤獨”的,更甚者還有人指牠是”未知物種的最後遺存”云云,但最遲在2010年就似乎有證據表明: 「52赫茲」可能根本就不是「一隻」,而是「一群」未確定品種的大型鯨,而現在又有學者澄清:一般藍鯨主要發聲範圍在10~40Hz,但「發聲範圍」不等於「收音範圍」(人類自己就是了!),我自己認為:那些鯨魚「絕對能聽到52赫茲的聲音」*,並且早有人找到牠並不孤單的證據了,這種”假浪漫”可以休矣! *聲音並非大型鯨惟一的溝通方式!

海洋保育,沒有"棄保"這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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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強調,台灣的海洋保育,絕對不允許出現”棄保”這種行為,並堅信:”任何海洋生物所得到的資源、關注應該要接近平均”—指望”獨厚”鯨豚固然並不現實,但本人認為”鯨豚是海洋保育的核心”,也認為”海保(若)忽視鯨豚,就是空談!”,而現在台灣鯨豚救援的最大挑戰是防堵”失敗主義”、幹徹能降低動物被人道處置可能的「民輝基準」(限制得人道處置情形之規範),解決鯨豚救援成功率(長期)低落、被”imba”*的亂象,保證鯨豚救援的進展! *”imba”近時成了”失衡”(imbalance)的網路稱呼;全段指解決鯨豚救援成功率偏低的問題

現實世界的「紅藍水都」--小抹香鯨科介紹,兼談鯨豚狀態的應對及個人觀察所得

在寶可夢裡,「紅藍水都」(通稱拉帝亞/歐斯)以其隱秘性(不輕易現身)及聰穎、通人性而為人熟知,其中”拉帝亞斯”(紅水都)更是敏感;官方公告牠們的原型是飛機+原雞(英文版為”雨燕”)+龍,但另有版本指出,牠們還有鯨豚的元素在裡面,因此與乘龍(現稱”拉普拉斯”,筆者認為其現實原型為白鯨)同時被納入廣義的”鯨豚寶可夢”中*;而在現實世界中,也有像「紅藍水都」特性一樣的鯨豚-小抹香鯨科(Kogia sp.),牠們生性較為膽小、敏感,緊迫風險較高,因此救援時必須注意的也更多。 在鯨豚救援中,小抹香鯨科屬於常見物種(佔鯨豚救援案總數的10%),而此物種已知有較高的緊迫風險,並且這個”緊迫”常以長時間(大於2分鐘)憋氣的形式表現出來,此時我們(救援者)即可利用鯨豚聰穎、通人性的特點對其安撫(可參考2023.1.13侏儒抹香鯨IL20230113-1(筆者命名”翌嘉”)的救援案),以化解緊迫對動物的生命威脅,並確保動物的求生意志及增加救援的成功率。另,按本人對鯨豚救援的觀察,基本上若動物呼吸正常(順利、有力),心跳穩定不變弱,且無顫抖/抽搐等異常狀況,則無立刻之生命危險,此時的突然長時間(大於2分鐘)憋氣,基本可視為”緊迫”的表現,此時應按照處理鯨豚緊迫的方式應對即可(在本人的實際觀察中,本身無重大病症的個體,幾無死於”緊迫”的案例;重大病症包含心臟疾病) *狹義的”鯨豚寶可夢”指明確以鯨豚為原型的寶可夢(如:吼鯨王);廣義版則還要加上不以鯨豚為主要原型、但有明顯鯨豚元素者(如這次所談到的”拉帝亞/歐斯”)即是) 按:乘龍(拉普拉斯)官方公告的原型是”尼斯湖水怪”或蛇頸龍,但筆者認為,現存生物中與牠最接近的原型為”白鯨”(習性很像;白鯨是鯨豚中少數可見到”脖子”的品種,人們以這點”放大”後即有可能出現出現如”乘龍”的形象)

台灣鯨豚傳奇系列(4)-「一隻都不能少」”八里3+1”糙齒海豚集體救援野放案,兼論真正的安撫動物之道

“八里3+1”小檔案 品種:3隻(NT20220209-1~3)皆為糙齒海豚 生理數據:1雄2雌,其中NT20220209-2懷有身孕(“八里3+1”中的” +1”指的就是這隻個體的腹中胎兒) 雄性200cm,另2隻(雌性)均210cm左右 發現時間:2022.2.9 發現地點:新北市八里區挖仔尾 2022.2.11下午4:47成功野放 *此次“八里3+1”,並無官方的名字,筆者分別命名”福瑞”(NT20220209-1)、”瀠翠”(NT20220209-2)、”寧翠”(NT20220209-3) 之前我曾說,可以用「安撫」解決動物的緊迫問題、避免影響救援成功率,而「安撫」的原則為必須順應個體的情況,並結合個體所屬品種的習性,以保蹦動物心理上的安定;以此次介紹的案例為例,因係糙齒海豚之集體活體擱淺案,在這3隻基本無大礙(有輕微的淺水夫病,但獸醫評估後認為此狀況並不嚴重,於生命無礙)的狀況下,順應這群個體「能互相看見才能安心」的狀況,最後使這3隻全數成功野放(2024年的瓜頭鯨TC20241008-01及02—即筆者命名之”國慶”、”新鷺”也是如此成功重返海洋的;此類活體、集體之擱淺案應注意”連鎖反應”—注意每個個體的身心狀況,以確保救援成功的機會);至於如小抹香鯨科(Kogia sp.),此種小型鯨類多慣於獨處,且個性敏感,時有「缺乏安全感」而緊迫的狀況(如本系列前一篇談到的IL20230113-1即是),此時應排除專人以外的影響,並安撫動物情緒(言語&行為皆可,牠們是知道人們在關心牠們的!),以確保動物的「安全感」,如此即可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