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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鯨豚傳奇系列(8)-畫下返家的航路,瓶鼻海豚「順子」

「順子」小檔案 品種:瓶鼻海豚 擱淺地點:台南市七股區七股潟湖附近 生理資訊:雄性,2.4 m/144.5kg (野放成功時) 擱淺日期:2012.4.23 野放日期:2012.6.24 據成大王教授團隊在他成功野放後追蹤結果,「順子」野放後曾直闖白水湖(嘉義縣東石鄉掌潭村西)潟湖(後自行脫困;國外曾有此類品種為捕魚「故意」暫時擱淺的行為),之後出現在高雄、東沙的外海。

「民輝基準3.0」,真正守護台灣鯨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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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本人一直是「動物福利論」者,也一直反對以「動物權」為理由,不顧台灣民情,而在當下立刻、率爾做出令人難以接受的錯誤決策(不是反對「動物權」本身);筆者的「民輝基準3.0」,就是要實踐「動物福利」,「用最全面的配套措施確保鯨豚生機」--從有效技術的推廣、訓練,康復後無法野放動物的妥善照顧(這點本人相當推崇CMA)到人員心態的教育(積極負責,相信能成功救治動物),全面杜絕失敗主義、懷疑論者在其中操作的空間,真正達成鯨豚救援該有的原先目標!

台海鯨豚,我們「不會讓你走」!(2025.6.23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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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再強調:台灣鯨豚救援技術已有明顯進展的現在,(對鯨豚救援)最理想的狀況就是「熱戰」--有成熟的技術可以供人推廣、訓練,有較高的保育意識使人們較有興趣關注(近年來救援成功率已有所提高,參與志工的意向也有所增加—延續自1999-2006年間第1次「鯨豚狂潮」時「先入通霄者王」*式的熱血),而之前筆者曾談過的「海保三支箭」式本人認為可以採取之保障台海鯨豚生命的策略,達成「不會讓台灣海域的鯨豚走」(意指不會有個體發生永久不再路過、造訪台灣海域或未到自然壽限而死於意外/擱淺)的目標! *見筆者文章 (網址:https://ph279.blogspot.com/2025/01/1.html)

海洋保育責任,「鯨安」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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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認為:「(台灣)海洋保育的成功與否,主要以鯨豚救援的成效衡量」,鯨豚救援/保育是人們在海洋保育中應盡的責任之一,筆者形容是「接手一個生命的託付」;現在,因救援技術上已有進步(有效技術的訓練、推廣是此方面現在的課題),筆者對台灣的鯨豚救援水準是有所期待的(救援成功率的拉高有助於提升救援人員信心),若能採取如同「民輝基準3.0」規範*的積極措施,則「鯨安」可期、救援人員與鯨豚的身心安全也可保證,如此才算「盡了(使)海洋保育(成功)的責任」! *「民輝基準3.0」(關於保障積極鯨豚生命權措施指引)在筆者之前的文章中已多次提及,見 一文

「民輝基準3.0」助海保「熱戰」,就要打造鯨豚生命的「黃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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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認為,在海洋保育觀念已日趨進步的現在,我們更有本錢、也更應該將鯨豚保育/救援的戰役打成海保的「熱戰」,因此才需要「民輝基準」作為貫徹此一目標的方式。最初的1.0版,只在於解決鯨豚救援過程中發生的「過早人道處置」傾向的風險;但後來為徹底從根本上增加鯨豚救援的成功率及進一步保障動物的(積極)生命權,現在已有「民輝基準3.0」,它從各方面完成對鯨豚生命權的保障,真正為台灣的鯨豚打造牠們生命的「黃金交叉」!

「SCIPR」條件修正,台灣「鯨安」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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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熱心網友建議,筆者設計的「SCIPR」(指名鯨豚個體加強保護規範)條件應作修正(增補),筆者也認為: 「SCIPR」的條件,應該讓更多人能看懂,如此才能讓更多人知道「SCIPR」的倡議,讓台灣的「鯨安」更為有力! 至於入選條件,首先「SCIPR」名單上的個體必須有「可辨識性」(不易將其與其他同種個體混淆),其次牠們必須至少符合具「代表性」(如「花小香」等3隻抹香鯨)、「特殊性」(如飛旋海豚「白白」)或「知名度」(如偽虎鯨「亮鯨鯨」、大翅鯨PH279母子對等;此項含因常出沒於特定高風險區域而知名的個體)任一標準;目前在筆者設計下的「SCIPR」個體共有11隻,這些個體「應比一般個體享有更好的保護(涉及此類個體的違規事件,處罰力度是其他個體的2~3倍)」!

CMA新成員介紹(1): Kitana

CMA(美國清水水族館)今(2025)年6月4日又從海灣世界海洋樂園迎來4隻糙齒海豚,此系列即是在介紹這4隻CMA的「新成員」,而我們從Kitana開始談起: Kitana 小檔案 筆者中譯名:齊塔娜 年齡:18歲(2007年生),雌性 2009年於Cape San Blas被救援,後因聽力障礙被判定不宜野放,定居於海灣世界海洋樂園;今(2025)年6月4日與另3隻個體—Doris, Dagny,Wren一起移至CMA安置。 *冷知識: Kitana的名字竟與糙齒海豚的捕獵習慣有關? Kitana的名字源於Katana(日本刀;日本武士傳統佩戴的雙刀「大小」中的「大」即為此),係因她之前曾習慣在進食前咬斷獵物的頭而得名,而「咬斷獵物的頭」此行為似乎可對應於糙齒海豚的捕獵習慣--在進食前先將獵物的內臟咬出丟棄(這可能是Kitana之前會咬斷獵物的頭的目的!)

CMA再添模範! 「民輝基準3.0」就是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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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過本站的人都知道,筆者是相當推崇CMA(清水水族館,在美國)於鯨豚救援的成果,甚至在筆者一直設想的「民輝基準3.0」中,就有一條「應為康復後無法野放之鯨豚個體適當收容場所(並給予專業照顧)」,而筆者認為,像(國外) CMA那樣的收容場所是最理想的—事實上,CMA在美東時間今(2025)年6月4日又協助從海灣世界海洋樂園接收4隻已被判定需終身圈養的糙齒海豚個體—Doris(28), Kitana(18), Dagny(10) ,Wren(5),此則足以證明CMA已成為收容鯨豚單位的模範!(筆者也希望國內有水族館能做到如同CMA的水準;筆者以為,圈養鯨豚之所以令人詬病,主因於圈養中所衍生之對動物「不當對待」(不尊重生命)的狀況,筆者對於圈養的態度是:「要養,就要好好養、對牠負起責任!」)筆者也盼望,作為捍衛鯨豚生命「熱戰」之原則的「民輝基準3.0」*能真正幫助台灣打造出自己的「CMA」,真正保障台灣鯨豚的生機! *一如之前文章討論的,「民輝基準3.0」的主旨是:以積極有效之措施(有效醫療技術訓練推廣、人員積極(承擔生命救援)的心態文化之建立、維持,終身圈養個案之後續照顧),增加台灣鯨豚救援的成功率,達成救援目標!

再2個體應納入「SCIPR」名單!兼談「SCIPR」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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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2025)年4.27起現身、至現在(2025.6.4止)已被目擊9次的白化飛旋海豚「白白」,筆者現在正式納入本人所設計的「SCIPR」(指名鯨豚個體加強保護規範)名單,成為適用「SCIPR」的個體之一!基本上,成為「SCIPR」名單的條件,筆者整理起來有以下2點:1.知名度夠高,曾引起關注,及2.因特殊貨具代表性,常受追蹤的個體(第2點係以「花小香」等3隻抹香鯨為代表);另外,本次筆者設定的「SCIPR」名單中除「白白」外,也將「貝多芬」(中華白海豚台灣亞種) 納入名單,現在「SCIPR」名單已有11隻!

「海保三支箭」,台灣鯨豚輝煌時代來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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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現在要使台灣的鯨豚救援成效更佳,有「3支箭」可以達到此一目標,其一即筆者一直在推動、常見於本部落格的「民輝基準3.0」--現有有效之醫療技術訓練推廣、人員積極承擔生命救援的心態文化(承諾不輕易放棄生命*、懂得觀察動物心理狀態(如緊迫問題)並以(對動物)適當之方式安撫)之建立與維持、康復後須終身圈養鯨豚個體之安置場所取得及專業照顧等;第二即是在東海岸部分地區建立鯨豚保育區,區內嚴禁放刺流網等高傷害(非目標物種)漁具,並杜絕任何危害鯨豚的行為(違者罰款加倍)及「指名鯨豚個體」的加強保護(SCIPR,見筆者之前文章;若有不當行為涉及SCIPR個體者罰款加3倍);第三即是教育—對大眾的認識(鯨豚)知識教育及對漁民「鯨豚友善」的宣導(鼓勵漁民於受訓後轉型從事「友善賞鯨」並受官方督導);這三個都做到了,筆者認為台灣的鯨豚保育/救援可以做得較現在更好、有更高的預期(救援)成功率,鯨豚的「輝煌時代」屆時將會來臨! *包含替狀況穩定(無生命危險)或即將野放入海的鯨豚命名

「護鯨尚勇」,台灣鯨豚保育教育觀應更廣泛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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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一直關心台灣的鯨豚保育發展,特別是今(2025)年的「鯨況」似乎又較之前為佳,筆者認為此時應趁勢鼓勵多數的國民更加認識台灣的鯨豚,並對他牠們有正確的認識—包含一般的(鯨豚)周邊知識與積極的保育觀念,徹底保證(鯨豚)救援的順利進行、推動,及避免因相關知識的不普及而造成非必要之誤傳(如2025.3.31之後壁湖鯨豚衝突,見筆者之前的文章),進而增加台灣鯨豚救援的成功率及台灣海域鯨豚的「幸福指數」,真正達成「護鯨尚勇」、把(對鯨豚的)樂觀預期化為現實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