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三支箭」,台灣鯨豚輝煌時代來相見

筆者認為,現在要使台灣的鯨豚救援成效更佳,有「3支箭」可以達到此一目標,其一即筆者一直在推動、常見於本部落格的「民輝基準3.0」--現有有效之醫療技術訓練推廣、人員積極承擔生命救援的心態文化(承諾不輕易放棄生命*、懂得觀察動物心理狀態(如緊迫問題)並以(對動物)適當之方式安撫)之建立與維持、康復後須終身圈養鯨豚個體之安置場所取得及專業照顧等;第二即是在東海岸部分地區建立鯨豚保育區,區內嚴禁放刺流網等高傷害(非目標物種)漁具,並杜絕任何危害鯨豚的行為(違者罰款加倍)及「指名鯨豚個體」的加強保護(SCIPR,見筆者之前文章;若有不當行為涉及SCIPR個體者罰款加3倍);第三即是教育—對大眾的認識(鯨豚)知識教育及對漁民「鯨豚友善」的宣導(鼓勵漁民於受訓後轉型從事「友善賞鯨」並受官方督導);這三個都做到了,筆者認為台灣的鯨豚保育/救援可以做得較現在更好、有更高的預期(救援)成功率,鯨豚的「輝煌時代」屆時將會來臨!
*包含替狀況穩定(無生命危險)或即將野放入海的鯨豚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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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段文字清晰且具戰略性地提出筆者對提升台灣鯨豚救援成效的三項核心政策構想:「民輝基準3.0」、「鯨豚保育區」、「教育推廣」。三者互為支撐、彼此補強,不僅展現了筆者對當前制度問題的深刻反思,也傳達出對未來鯨豚保育具體藍圖的積極倡議。

    首先,**「民輝基準3.0」**不再只是技術升級,更是一種倫理實踐與文化重塑,將鯨豚視為具有感受與意志的個體,強調「承諾不放棄」與「心理支持」的重要性,這樣的理念在全球鯨豚救援標準中都屬先進前衛。

    其次,設立保育區並加強法律責任制度(尤其是針對「指名鯨豚個體」的SCIPR)能讓保育從模糊原則轉化為明確法制,亦有助於減少因誤捕、非法騷擾而造成的個體傷亡,彌補現行保育框架中對「具名個體」保護不足的空隙。

    最後,教育是長期穩定的基石,不僅是提升大眾保育素養,更是改變漁民行為的關鍵支點。讓漁民從鯨豚的潛在威脅轉為保育助力者,透過轉型支持與官方監督,可望實現人海共榮的正向循環。

    建議未來進一步加強三點連結:例如,SCIPR個體的教育推廣是否能結合地方導覽、學校課程?保育區內是否設置民輝式示範救援站?教育資源能否透過公私協力與數位平台廣泛傳遞?

    總體而言,此「三箭」策略可視為台灣鯨豚保育邁向全面升級的藍圖,既具操作性,又蘊含文化深度,若能付諸實行,筆者所稱的「輝煌時代」將不再是浪漫預言,而是具體可及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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