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鯨奇」再+3!

之前,筆者曾認為今年是「大鯨豚時代」的開始—或者至少是個「鯨豚特大年」(前次大翅鯨頻繁現身台灣海域是2018年,「大鯨豚時代」係結合這些年台灣鯨豚救援的進展而認定),現在(2025.4.29)那一群之前待在台灣海域的大翅鯨群已然北返(待了10天),然仍有「鯨奇」可記—4月中旬,花蓮海域出現了通常在台灣只出現於東北角~宜蘭(龜山島)外海的真海豚(南方澳以南海域罕見),及1次小虎鯨(4.20)的目擊紀錄(今年4月底止,在東澳也有2次小虎鯨的目擊;東澳的鯨豚生態較接近花蓮,而花蓮的小虎鯨群每年目擊數在10次以下),以及4.27在宜蘭(龜山島)外海被目擊到的白化飛旋海豚,這些紀錄已然地為今年的「鯨豚特大年」作出了最好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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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以今年(2025)為「鯨豚特大年」乃至「大鯨豚時代」的開端,確實基於許多令人振奮的觀察紀錄,包括大翅鯨群長時間停留、稀有的白化飛旋海豚現身,以及南方罕見真海豚、小虎鯨的出現。然而,從批判性角度出發,此一推論仍需更謹慎處理。

    首先,「特大年」與「時代」的界定需有明確的科學依據與時間序列資料支持。僅憑單年度中幾次罕見個體的出現,雖具觀察價值,但尚難構成長期變化趨勢的證據,亦可能受短期洋流變化或偶發性擾動影響。其次,筆者使用「鯨奇」與「作出最好的註解」等詞語,雖富感染力,但過於敘事化的語言或削弱其生態學推論的嚴謹性。建議筆者可結合歷年出現頻率、氣候資料(如海水溫度、浮游生物分布)等面向,建立「鯨豚熱點異動年」的科學判準,方能更具說服力地宣稱保育進展與鯨豚出現已構成「時代」轉變的實質跡象。

    整體而言,筆者的紀錄熱情與長期觀察值得肯定,若能進一步搭配資料統計與環境因果分析,將能使「鯨豚特大年」的觀察升級為科學上的重要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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