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達”必救令”,是對前線鯨豚救援人員最大的”強心劑”!

最近台灣鯨豚保育狀況嚴峻,被人道處置的狀況時有所傳,這一連串的狀況已令許多前線(鯨豚)救援志工感到無奈(他們也不想碰到這狀況)—畢竟他們也是有在努力(救治動物)的!因此,我個人認為,在資源及動物狀況允許(無”民輝基準”裡得人道處置之情形)下,下達”必救令”,並鼓舞動物的求生意志,以增進動物被成功救援、野放的機會,同時也是對前線救援人員的一劑”強心劑”(使救援人員對動物的狀況更有信心,降低動物狀態惡化甚至被人道處置的憂慮),再加上台灣現有的醫療技術,要再成功救活鯨豚,”早已不再是難事”!

留言

  1. 必救令也可能適得其反,會造成救援人員的巨大壓力,如果沒成功還被究責的話,漸漸就沒人願意幹這行了,必救令或許改為「救援資源預算無上限」的命令更為實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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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知道不是每一隻都能成功救活,但我相信除非過程中有疏失,以現在的狀況,要被究責的可能性不高:另外,您指的「救援資源預算無上限」的命令,應該是為了配合「民輝基準」而設定的吧,我們也很希望,因為如此才能完全實現制定此一基準的目標(避免非必要的人道處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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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能是必救令的措辭過於強烈,換個口號會更好,但要再想想如何兼顧激勵士氣和強調使命必達的精神來從事救援的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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